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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不可以对婚后的财产一起公证,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
采用书面协议约定是有效的我国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规定对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做。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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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时候,夫妻双方如果感情已经破裂了,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需要分割夫妻双方的财产,那么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对财产进行公证是否有用?我认为,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在进行离婚的时候对财产进行公证是有用的,一般这个时候公证的目的是防止对方后悔,从而保证自己的利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当然,公证并不是法定的离婚前置程序,公证的前提是双方自愿合法且能就有关财产如何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办理离婚财产公证主要有四个步骤: 1、申请:双方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提供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材料; 2、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双方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 3、审查:是公证机构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制作公证文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进行调查、核实的活动。 4、出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审查结果,对符合出证条件的公证事项,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制作、发送公证书的活动。
【法律意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财产的约定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为有效,如果双方关于财产的协议通过公证后反悔的应当重新到机关处说明方能失效。
1、婚前财产婚后还债法律是支持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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