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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仍需要在经营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只是手续较为简单,无需实收资本...
一、区别: 1、投资主体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指有一个投资主体并且是个人出资,按照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开办的企业。合资企业:指有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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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司法的角度言,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外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格)证书即可,无需另行办这些证。但如分公司的经营场所超出总公司工商登记的经营区域,并对外挂牌的,则应单独在经营地办理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同理,如总公司的的资质证限定了使用区域的,其所涉分公司超出此区域开展经营活动应重新办证。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分立与转投资的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的。主要体现为: 一、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 转投资中的两个公司之间是以投资来联结的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即投资公司与被投资公司之间是控股或者参股的关系;而公司分立中的两个公司是相互单独的,不具有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它们的财产不相混同,分别属于各自的公司。 二、对股东地位的影响不同。 转投资对于投资公司的股东没有任何影响;而在公司派生分立中,原公司的股东可以从原公司中分立出来,成为新公司的股东,也可以减少对原公司的股权,而相应地获得对新公司的股权。 三、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不同。 在转投资中,投资公司的资产总额不变,变化的只是资产的形态,即资产科目内的现金科目减少,而长期投资增加;而在公司派生分立中,原公司不仅资产总额减少,并且所有者权益也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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