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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标准:1。轻型、微型货车(含越野型).矿山作业专用车辆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型、中型货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
费用:不收费;线下查询: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处地址:成都市西浦镇国宁村电话:028-87850114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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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 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机动车报废新标准:当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国家将指导报废。登记机动车需要强制报废的,车主应当向有关企业出售机动车,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并提交登记证、报废机动车号牌和驾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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