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这类纠纷现实生活中很多。由于合伙的双方或者多方都是关系不错的亲戚、朋友、同学等,所以发生纠纷大多数也都能自己协商解决好。 2、如果协商解...
个人合伙是指两名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的内部纠纷主要存在于:内部盈余分配纠纷;退伙引起的财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这类纠纷现实生活中很多。由于合伙的双方或者多方都是关系不错的亲戚、朋友、同学等,所以发生纠纷大多数也都能自己协商解决好。以前法院对这类案件很少受理的。现在因为实行登记立案,法院必须受理。但是,无法给双方判决出一个结果,大多数都是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3、理由是:法院审理个人合伙纠纷案件时,不能适用《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即使可参照该法条去处理,也缺乏可操作性。因个人合伙财目的混乱,当事人自己无法清算,通过审计、会计鉴定的方式,仍不能查明合伙经营期间的账目情况,此时,即便合伙收入清楚,合伙现有财产明确或部分明确,只要双方对支出存有争议,法官就会以帐目不清,盈亏无法确定,或举证不能为由驳回原告要求分割合伙财产的诉讼请求。司法实践中,有的合伙人故意让帐目无法查清;有的一方当事人认为帐目和财产均控制在自己手中而不肯配合帐目清算,对于合伙经营的实际收入和支出等事实就难以全面查清,为的就是要原告无法举出证据,法院无法处理,达到永久占有的目的。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规定: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5、也有人认为,可以先就查清的事实办法先行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维护自身债权。 第一,可依法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如果合伙企业破产清算后,债权人的债权仍无法得到清偿,可以要求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二,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普通合伙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2、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风险提示: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应当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让其他合伙人有所准备,防止对合伙企业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可让其他合伙人有考虑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时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67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