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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的两个孩子一般由一方抚养,或者由一方抚养。在判决中,应当综合考虑父母的抚养能力和经济能力,并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如...
离婚两个孩子根据父母身份的抚养能力、经济能力、有利于孩子成长等方面综合考虑后,由一方抚养;或者一方抚养一两个孩子,不直接抚养孩子的,应当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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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法律规定,一般2岁以下的孩子都是由女方来抚养的,但是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除外。
男女离婚,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各一个。如果一个或者两个孩子是两周岁以内,一般是随女方生活(女方有重大疾病或不仅抚养义务除外)。如果男女其中一方无生育能力或无其他子女,或孩子跟随一个方祖父母生活,祖父母又有条件照顾孩子,或者孩子有自己的想法,都需要优先考虑。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一般是按照对小孩成长最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具体标准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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