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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借款条时,该怎么办?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2024-12-01
借条遗失时,可以发布一份作废声明,也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发布作废声明时,需注明原借条中的相关内容,包括签订时间、还款时间和金额等,以便公示。若对方不同意作废声明,也不重新补写借条,则需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则规定,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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