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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关系子女不一定列为被告,谁主张谁是原告,相对方是被告,被抚养人可以把双方都列为被告。被抚养人只能作为与案件相关的第三人出现,或者证人...
变更抚养费给付标准的民事诉讼,原告应该是未成年的孩子,与孩子共同生活的法定监护人可以作为原告的代理人出庭,被告是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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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告你妈妈【×××,女,19××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2被告你父亲【:×××,男,19××年×月×日生,汉族,××市,××公司职工,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诉讼请求:1.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儿×××由被告抚养、监护;。事实与理由:20××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监护。现因为失业,无稳定工作,无能力抚养小孩,某某某(我)也曾多次提出要和父亲一起生活,现请法院把某某某(我)的监护权变更给某某(我爸)为使小孩有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特请求变更小孩由被告监护权,原告因为经济困难,经双方协商后,由被告承担所有的抚养费,变更监护人后,原告能够保证被告的正常探望。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20××年×月×日
1、坚持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应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和生活环境。由于抚养纠纷案件所涉及的子女多数是中小学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子女读书和生活的开支将越来越大,所以在处理该类案件时,不能忽视抚养人的经济条件对子女接受良好教育的作用。如果双方的抚养条件相同,则要考虑子女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权衡利弊,避免因变更抚养权对儿童的学习和生活带来太大的影响和冲击。 2、坚持尊重有识别能力子女意愿的原则。 在变更抚养纠纷案件中,如果被变更抚养权的子女已满八周岁,此时被抚养人一具备一定识别和判断能力,应充分了解并尊重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意愿,在条件允许时,尽可能让子女与其喜欢共同生活的一方当事人获得抚养权。
被告是对方,原告是自己,如果要变更小孩抚养权要满足以下条件,:变更抚养权谁是被告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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