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您是股东的话,你们签订的合同当中条款是如何规定的,公司出的是什么状况?是经营问题还是涉嫌犯罪问题?您要申诉的话,应该是找和您签订合同的人,而...
公司注册资金增资必须要开立股东会(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开立验资账户;增资资本进账询证;出具增资验资报告提交工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隐名股东如果想要退股,可以与显明股东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发生法定情形时请求公司回购股权。《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按照您的叙述,在A公司成立之时,员工出资入股与A公司之间应当签订有出资入股协议书,在该协议中对出资份额、所占股份比例、股东权益、股份转让、退股条件、退股程序等进行约定,A公司“按照股权证上的出资额返还本金”的做法是否合法,应当视当时签订的出资协议具体约定内容进行判断。A公司员工股在退股时,A公司经营状况是盈利或者是亏损,A公司的资产是增值了亦或者是贬值了,都有可能,不能单纯看今天该公司的资产被拆迁获得巨额补偿了,从而认定当时员工退股的行为是不合理、非法。 2、您问到的第二个问题呢,就是极具有中国特色,也就是国有企业的制度问题,“会哭的孩子有奶吃”,A公司之所以有了“按当初的出资额再度出资,给这些人重新发了股权证”的做法,一定是该公司遭受到了部分退休人员的哄闹,产生巨大压力进而做出的对应决策。个人觉得也无法据此判断A公司这样的做法是不是合理,如果从党中央“维稳”的大政方针来看,那一定是合理的。
你没参与股东协议的签定,不属于受法律保护的股东,与你朋友之间的协议只与你们二人相关(类似于普通借贷分红关系),你没有对工厂的实际经营和管理权限和责任,对分红与亏损也是难以主动掌控的,个人建议谨慎应对,如果真的对工厂有很强的信心,建议与各股东协商作为正式股东进行参与合作,享有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与义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7人已浏览
274人已浏览
286人已浏览
3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