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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将质询事项限于股东大会的目的事项,并规定董事、监事的相应说明义务;另一方面,也要防止股东滥用质询权,规定在何种情形下董事、监事可以拒绝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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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的范围有: 1、参与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参加股东会议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4、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5、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出资 6、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7、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 8、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9、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10、依法分配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
股权质押可以在公司股东之间进行。但是,我们需要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股权的内容和行使目的,股权可以分为自益权和共同利益权。自益权是指股东为自身利益行使的权利。自益权主要是财产权,属于股权的内容。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质押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质押记录自股东名单之日起生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基金份额和股权质押的,应当在质押登记时设立质押权。基金份额和股权质押后,除质押人与质押人协商同意外,不得转让。质押人转让基金份额和股权所得的价格,应当提前向质押人偿还债务或者存款。
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一般分为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并不因之而必然消亡,在收购者为公司时,体现为目标公司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那么企业怎么防止股权收购呢?首先,收购是一种经济行为,对于目标公司发展而言不一定是不利的,可以实现收购方和目标公司的共赢;其次,股东为了防止企业不被股权收购,应当妥善管理和经营企业,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最后,股权收购只是收购的一种方式,企业应当综合考虑股权收购对企业发展的利弊,不要一味的理解股权收购一定是对企业发展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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