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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税不交法人不加股东责任计算

2022-08-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想要避免股东最后以连带责任论处,首先要在经营过程中留下证据,以证明自己没有把公司财务和个人财务混为一谈。 首先,对公账户你得有吧!公账、私账分明,每一笔收入、支出、经营项目的合同、发票都存留好。 其次,账本要清晰、准确、详实。以防最后清算时,一问三不知,被法院以“无法清算”而判股东“连带责任”。 最后,按规定注销公司。万一出现了经营风险,不得已要终止经营活动,也要按照先税务注销、再工商注销的原则,完结公司的法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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