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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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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伤的住院费通常由双方协商。有保险的,保险公司可以在责任范围内提前支付救援费用。没有保险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以提前支付救援费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救助基金应当提前支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部分或者全部救助费,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负责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事故后逃逸。
交通事故住院费用一般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保险限额内支付(1万元),也可以协商对方先垫付,当然自己也可以垫付,最后用医院发票要求赔偿。但医院不能因为没有付钱而拒绝抢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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