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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本质是被害人的财物被行为人故意毁坏,而毁坏却有毁灭和损坏的区别,“所谓毁灭,是指使财物的价值或使用价值丧失殆尽,如烧毁、捣毁...
1、故意毁坏财物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同时,犯罪目的只是毁坏公私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也是本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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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同时构成故意损害财产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予以处罚。(2)故意破坏使用的公共电信设施,未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故意破坏未投入使用的公共电信设施,造成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以故意破坏财产罪定罪处罚。(3)为实践驾驶、娱乐等目的,盗窃机动车造成车辆损坏的,依照故意损坏财产罪的规定进行定罪处罚。(4)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害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选择重罪从重处罚;盗窃公私财产不构成盗窃,但因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产损害较大的,以故意破坏财产罪定罪处罚。盗窃后,故意破坏公私财产的,应当以盗窃罪和其他构成的,以寻衅滋事、扰学校、十八周岁以下的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故意毁坏财物案,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就要追诉刑事责任。如果达不到刑事追诉标准,派出所依法是可以调解的。如果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派出所进行调解而不公诉是不行的。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如何认定的?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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