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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个人债务的界定为,该债务应当是由债务人孳息偿还的则属于个人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当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
1、对于个人债务的界定为,该债务应当是由债务人孳息偿还的则属于个人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当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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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601988市场、股票吧)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并发布的《个人债权与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第一条规定如下:本意见确定收购的个人债权,是指居民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或者进行金融产品交易,对金融机构有真实资本投资的债权,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开立账户或者金融产品交易形成的金融机构的债权。收购的个人债权范围如下:1。人类储蓄存款;2。居民个人持有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种债权凭证;3。居民个人委托金融机构经营的财产,即委托财产,包括委托财产(包括三方监督、委托财务管理、委托租赁等形式)、信托财产(包括收集信托财产)。
下列情形属于个人债务: 第一,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 二、婚姻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的债务。 第五,夫妻一方擅自资助无抚养义务的人所承担的债务。 第六,夫妻一方因侵权或犯罪而产生的债务。 管理或成就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所承担的债务。 八、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者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债务。 九、夫妻一方因恶习或违法行为负债。 十、夫妻一方分居期间的债务。
如果那些债务是用于家庭支出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一起承担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凡为个人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或负担债务,应由本人以其个人财产清偿,他方无代偿义务。若夫妻间实行完全分别财产制,在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参照共同财产制下的同类问题处理。 二、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两个特征: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二是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活、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 三、个人债务,是指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审判实践中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合法经营造成亏损或双方从事非法经营造成亏损,或者虽由一方进行非法经营,但另一方明知而不反对的债务,一律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加以认定,但对一方从事非法经营,配偶的另一方并不知情或事先已明确表示反对的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四、一方非为共同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原则上应由其个人财产偿还。除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出的几项有关个人债务的认定外,我们还应结合本法第十八条的个人特有财产作一下分析。根据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1)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同理,对于配偶一方婚前的债务,他方无清偿义务。(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那么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3)审判实践中一般将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或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认定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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