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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双方的户籍所在地为同一省份,该省份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专门规定,允许“单独”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就可以按程序申...
北京申请生育二胎的程序: 1、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应向双方单位(无工作单位人员应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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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第二胎生育申请符合生育第二胎条件的夫妻,依下列程序办理完审批手续,可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孩子:一、夫妻双方向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向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二、经单位批准后,到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理处填写申请表,乡(镇)人民政府在一周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三、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申请表起一个月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上海市生育第二个孩子批准书》。符合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的决定,在办理审批手续时,需缴纳申请办理手续费。
北京政策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才可以申请生育二胎: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 独生子女压力大 独生子女压力大 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看您的情况是否符合以下情况:第二十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有一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或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二)第一个子女经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三)第一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经医学干预后,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四)夫妻一方经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不能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五)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再婚前一方依法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六)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烈士独生子女,二等甲级以上伤残退役军人或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七)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或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居住在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聚居区,一方为少数民族的;(九)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部分山区农村的独生女户,少数民族户或边远高寒大山区的独生子女户;(十)其他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认定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第二十一条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女方不满二十八周岁的,申请再生育时间应当间隔三周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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