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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非法同居不会有什么后果,但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已婚与他人是以夫妻名字共同居住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被人民法院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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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不仅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而且不合乎婚姻道德,是一种对婚姻不负责的表现。但基于事实婚姻关系形成的原因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复杂,在一定时期内,有条件地承认其事实婚姻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一般情况下非法同居不会有什么后果,但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已婚与他人是以夫妻名字共同居住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被人民法院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不符合重婚的条件,就只是非法同居而不是重婚。
非法同居的法律后果,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一方可以提出离婚。非法同居的符合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夫妻一方因为一方与他人非法同居要求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对于与他人非法同居的一方,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第一、 二、三款第一项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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