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行性研究单位或配单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商务部应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意见、拟供货物清单或编制的供货清单...
商务部建立承担援外物资项目任务企业警示制度,引导企业诚实守信经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行性研究单位或配单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商务部应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意见、拟供货物清单或编制的供货清单存在重大错误,造成严重损失;(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与参与采购的企业串通、事先泄露供货清单内容或擅自指定或变相指定单一来源产品;(三)其他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行为。
对于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的货物,受托管理机构可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实施监造。受托管理机构应通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监造单位。
对于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项目,由受托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受托管理机构应当在《指导目录》确定的供货企业名录或本办法第十九条确定的供货企业范围内,通过竞争性谈判择优选定项目供货企业。采购货物为工程机械、车辆等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的货物,可在上述企业范围内,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定项目供货企业。选定的项目供货企业具备相应援外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的,受托管理机构可以将该项目交由供货企业实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93人已浏览
309人已浏览
263人已浏览
1,2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