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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这个规定,有一个“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但并非这句话的表面意思理解,是指在一个承包期内,土地基本不变动。(因为在同一个承包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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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农村土地承包招标是这样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那就是说承包的方式要以“招标、拍卖”或“公开协商”的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到期后,如果想继续承包该土地,可以向发包方申请继续承包,并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1982年开始下户,1988年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实行第一轮承包,承包期限为十年,到1998年到期,1997年国家出台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政策,要求在第一轮承包的基础上再延长承包期三十年不变,即从1998年开始到2027年止. 到2027年第二轮承包期到期后怎么办的问题,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因此,1999年农村实行延长承包期三十年到期后再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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