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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指定门诊医院看病之后,先自行现金支付,现金支付后,带上本人身份证、医疗卡,户口本,到所在地医疗保险管理单位去报销。一般情况下,不同地区所报...
一、门诊费用 (一)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友谊、宣武、广安门中医、同仁、协和、北医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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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二级,三级投保人在市内选定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分别由社区门诊统一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二)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材料的,社区门诊统一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结算医院同意转诊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或因工作外出,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急救门诊医疗费用,社区门诊统一基金按预付款规定支付标准的90%结算的其他情况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社区门诊统一基金不予结算。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内支付给每个基本医疗保险的二级,三级投保人的门诊医疗费,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门诊结算程序: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持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和社保卡直接到居民医保结算专柜刷卡结算。一个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费用总额在50元以下的,医保基金支付4 O%,5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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