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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参照如下申报户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解决事实收养如何办理户口这个问题,其实很简...
事实收养没有办理收养手续的可以参照如下申报户口: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115〕96号二依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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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了解事实收养如何上户口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楚以下几点: 1、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2、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1、对于事实收养怎么上户口,需其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2、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4、对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其户口所在的公安派出所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和《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5、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被收养人原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凭《收养证》、《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对未落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1、收养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申请。责任区民警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主管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2、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收到上报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3、收养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的审批决定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4、对于已登记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其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五、收养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对被收养人原已登记常住户口的,凭《收养证》.《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对未登记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批准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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