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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1、申请法院指定监护人应符合监护人的范围,并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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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撤销指定×××为×××的监护人。 事实和理由: ×××因对……(原指定单位)指定担任×××,……(写明被监护人的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所)的监护人不服,向你院提出异议。 ……(写明申请撤销指定监护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指定意见书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或者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根据法律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相关民政部门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当然,也可以不经被监护人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等部门指定,直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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