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关于时限问题。根据《商标法》第41条的规定,真正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注册的,可以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
商标权的维权方式有: 1、当事人协商 根据商标法规定,侵权人侵犯商标所有权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之间可以就因此引起的纠纷进行协商解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六十九条[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八十九条对于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予立案追诉。第九十条本规定中的立案追诉标准,除法律、司法解释、本规定中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于相应的单位犯罪。第九十一条本规定中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上则是商标侵权刑事立案标准司法解释
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在我国,商标权的取得必须经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核准。商标权主要包括商标专用权、商标转让权、商标使用许可权及商标继承权等。其中,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权的核心。所以公司名称侵犯商标权这个问题,应该根据《商标法》第56条的规定来进行相应的赔偿: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民事赔偿,涉及赔偿额计算方法的选择、具体计算方法、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法定赔偿额的计算等方面问题。
1、侵权赔偿一般是按照侵权行为造成的被侵权人损失或侵权行为获利来考虑,而不是单纯以整体的经营是否盈利来考虑。 2、从对方提供的证据来讲,因为已作公证,所以证明侵权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 想妥善处理,可以考虑:1、与对方协商;2、提供涉嫌侵权产品的购货来源,来证明音像所销售的涉嫌侵权产品是通过正常销售途径购入,本身不如,无故意。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1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243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