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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公司法》,股东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其股份。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程序是这样的: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类型。内部转让是指现有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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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公司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1。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的股东,股权转让的股东应当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董事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只需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无需经过股东会讨论表决。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股权转让的金额、价格、程序、权利和义务作出具体规定,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约束和规定双方的行为。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如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合并、出售等,均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低于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公司股权变更程序流程大致如下:1、作出股东会决议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制作公司章程修正案;3、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在工商局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第一,接受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第二,变更营业执照,在此填写公司变更表格,按印鉴,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所有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的原件应当在工商局事务局事务局事务局处理。第三,变更税务登记证,持税务变更通知书到税务局处理。第四,变更银行信息,持有银行变更通知书的基本账户开设银行即可。
转让股权院、所投资企业股权社会化的主要方式,国科控股和研究所部分或全部转让其持有的投资企业股权需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第一步:寻找合作伙伴 国科控股和研究所要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和规模化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积极寻找适合的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合作伙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转让企业国有股权。 第二步:取得同意进行股权转让的批准文件 根据国科控股公司章程,国科控股转让超过10000万元的股权事项需向计划局提出申请,获得批准。10000万元以内的股权转让事项由国科控股董事会批准。 研究所转让其持有的投资企业股权,需向计划局提出申请,经计划局审核并由国科控股、院地合作局会签同意后,发文批准。 第三步:开展清产核资、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 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原有企业和作为增资的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资产评估报告需经院国科控股和研究所,逐级报送院计划局;经计划局审查合格后,办理备案。评估报告经备案后,作为确定增资扩股时国有资产作价的参考依据。 第四步:披露国有股权转让信息,进行公开交易 转让方应当将股权转让公告委托国家法定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为期20个工作日的挂牌交易,广泛征集受让方。 第五步:办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或注销手续 第六步:办理企业股权变动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第七步:收取国有股权转让款,完成国有股权转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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