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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二)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三)因...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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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的规定,补偿标准存在很大差异; 2、经营企业的厂房被拆迁的,除了一般的房屋损失补偿、搬迁费补偿、安置房补偿,还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参照当地的政策确定。 法条参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技术改造,对需要搬迁的工矿企业进行统筹规划和结构调整。产品质量好、有市场的企业,可以通过对口支援,与名优企业合作、合资,把企业的搬迁与企业的重组结合起来;技术落后、浪费资源、产品质量低劣、污染严重的企业,应当依法实行兼并、破产或者关闭。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妥善安排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做好再就业和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工矿企业搬迁补偿资金实行包干管理,其数额按照实际淹没损失的重置价格核定。
1、如果员工新入职的公司与现在的公司有关联关系且新公司愿意连续计算工龄,则公司不用支付任何补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一个部门的员工是因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履行劳动合同,则根据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支付了经济补偿金之后,新公司不用连续计算工龄了。 3、如果单位没有理由的解除,即使违法解除,应该根据工龄支付赔偿金,一年工龄支付两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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