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低保的条件如下: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申请低保的条件如下: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4、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5、居委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6、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7、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8、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1、有当地农业户籍,在当地常住;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申请前12个月的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法如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申办农村低保的对象为农村老、幼、残及大病、单亲等困难家庭。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洛政〔2009〕136号)文件,城市区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年收入低于14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可向所在村委会申请办理农村低保待遇,经村两委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逐级上报乡镇、由县(区)民政部门审核发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6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3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