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国家可以征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单位或机关是征地拆迁补偿的实施主体。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具...
1、国家可以征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单位或机关是征地拆迁补偿的实施主体。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征地的主体只有国家,只有代表国家的法定相关部门才能依照法定的程序征收集体土地。除了国家能够征收土地之外,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无权征收集体土地。征收土地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制度。实践中,有些村集体组织以征地的名义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出租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建房或者搭建其他建筑,然后获取一定的费用,这不是国家征地行为。土地管理主管部门有权征用土地。 《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市县国土部门拟定征地赔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征求群众意见,须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土地超出70公顷,相关权利人能够要求举行听证会、不是基本农田的耕地超出35公顷、完善相关资料,市县政府收到审批单后在10日内发出征地公告、拟定征地计划。其余的报省政府)审批集体土地征收流程如下;2。 3、上报国务院或省政府(基本农田: 1、国务院或省政府审批后、征集群众意见,县国土部门然后报市县政府准许后组织实施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2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9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