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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女方和男方达成协议,把你说的写入离异协议,。双方签字认可就可以!单方,以自己没有固定工作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是不行的!法律规定,不直...
女方不能不给孩子的抚养费。无论是女方还是男方,在离婚后,作为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都要按照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按时足额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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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离婚后妇女不支付抚养费,妇女不得探望子女。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对方有义务协助。 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21、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二、抚养费包括哪些内容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三、抚养费支付标准 我国婚姻法对子女抚养费标准没有明确地强制性规定,但是在法院具体的判决中,会遵循以下二个标准。这一标准是在考虑保障孩子基本的生活、学习等需要的基础上设定的,在诉讼时法院会根据这一标准规定数额。另外,如果是夫妻双方协议确定子女抚养费时也可以参考这个标准。这样看来,我们也可以把这个标准看作是子女抚养费的最低标准。可以参考这个标准,也可以超过这个标准,但不要低于这个标准,因为这是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必要经济条件。 1)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考虑三个方面,即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然而法律上为了避免支付子女抚养费过低,无法有效保障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发生,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抚养费的问题规定了较为详细的标准。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只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②无固定收入的,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③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1.不要孩子要给抚养费。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2.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3.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4.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5.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6.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7.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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