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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解释: 1、不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一般应自勘查现场之日起3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经批准,可以延期10日。若还需延长,须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发生交通事故致头部受伤的,双方应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的责任分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仅限于交通事故产生的必要花费。由于只是轻伤而已,构成伤残的,赔偿内容一般包括: 1、医药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治疗费等收款凭证所载费用之和。 2、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 B类: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受害人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公式=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X(元/年)×误工期限(天)÷365(天); C类: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公式=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X(元/年)×误工期限(天)÷365(天)。 3、护理费: 1)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①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②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X(元/年)×误工期限(天)÷365(天) 2)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元/天)×护理期限(天)。①护理至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为止;②因伤致残不能恢复的,护理期限结合受害人年龄、健康状况等确定合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交通费:正式票据所载实际交通费用之和。(包括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票据所载事项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吻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1)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2)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此时住院伙食补助费还包括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 6、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伤残等级确定;因伤残未导致实际收入减少对残疾赔偿金作适当调整。受害人为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符合按照城镇居民索赔条件) 1)≤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年)×伤残赔偿系数; 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年×伤残赔偿系数; 2)≥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5(年)×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为农村居民 1)≤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20(年)×伤残赔偿系数 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年×伤残赔偿系数 2)≥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5(年)×伤残赔偿系数。 7、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赔偿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注意事项:①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的具体标准,因个案和地域经济发达程度的不同会有较大差异。目前深圳地区一般按如下标准计算:根据伤残等级从10级至1级分别对应为1万至10万,死亡的,同1级。②司法实践操作中:在诉讼中,注意该费用应在诉讼请求中明确提出在交强险中优先支付。商业保险中没有精神损失的赔偿项目。 8、财产损失:根据估损清单及相应财产有效凭证主张(包括车辆维修、施救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经营车辆停运损失;非经营车辆替代支出的交通费等等)。 9、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交通事故头部伤残鉴定的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本标准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B18667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B16180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B20211-2021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3术语和定义3.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3.2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3.3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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