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2015年9月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
以前叫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现在改为: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持离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可以出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具体程序为:由申请人就其未婚的婚姻状况进行声明;声明书中,当事人要表明“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完全真实,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然后再由公证机构对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根据上述通知精神,你需要先提供一份“个人声明”,宣布自己离异后没有再婚,并作出承担相关责任的保证,然后由公证处对这份“个人声明”进行公证
必要的证件包括: 结婚证(你们两个结婚的) 未生育证明(女方现在的工作单位提供) 医学证明(B超检查书) 双方身份证都 带照片-办《计划生育服务证》小本子 所谓的准生证,就是在《计划生育服务证》其中的一页上,第一胎写符合政策,同意办理,盖上计生章,就算是办好。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四)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1,4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