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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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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市报告书; 2、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 5、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6、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 7、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8、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上市程序:根据《》与《》的有关规定,上市的程序如下:一、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二、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三、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1.上市报告书;2.申请上市的大会决定;3.;4.营业;5.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6.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7.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8.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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