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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 (二)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三)...
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情况下不超过十天,如果需要检验的,时间会加长。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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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一般应自勘查现场之日起3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经批准,可以延期10日。若还需延长,须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一般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相关规定,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应当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以下时限作出: 1、轻微事故5日内 2、一般事故15日内 3、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如果因为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从而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按照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认定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须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决定书作出后,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交申请人及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当事人各方公布重新认定决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从现场勘察之日起十日内拟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逃脱事件在检查交通事故车辆和驾驶员后10天内制作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互联网上发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必须保密相关国家的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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