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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1.因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机构申请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
鉴定程序是: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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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如何申请廉租房配租相关政策现已出台依照此次出台的廉租住房配租处理意见,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必须连续6个月享受市民政局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廉租住房货币配租的家庭,如在父母或亲友处寄住,但其本人符合廉租住房货币配租申请条件的,经审核合格予以发放货币补贴。2005年12月已申请但未予发放的,租金补贴从2005年12月起计发。领取货币配租的家庭,如已不再享受市民政局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则从终止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的第2月起停止发放货币配租。此外,租住市、区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的特困家庭,如需改租住廉租房为领取租金补贴,须向户籍所在区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先退出廉租房,凭退房证明和其它有关资料向区住宅(建设)局申请货币配租;租住市、区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廉租房的家庭,如已不再享受市民政局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应腾退廉租住房。可给予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间廉租住房的租金按经济适用房租金标准计收;3个月后按市场价计收。市国土房产局提醒市民,在申请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过程中,申请人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家庭连续两年的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资格,区民政部门对其低保资格进行重新审定。继续追问:我说的是企业不是个人?你的回答都是个人特困家庭?
申报程序:(一)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待遇的享受,有赖于合理科学的工伤鉴定。基于当事人的申请,整个工伤鉴定程序就正式宣告开始启动。不过哪些组织拥有进行鉴定的资格呢?这个我们则需要十分明确才行。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2、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3)准备上报所需材料,做好劳动鉴定案件的上报工作;(4)协助企业做好伤、病、残职工的管理工作。 3、省(自治区、)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2)制定本地区劳动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3)对全省各级劳动鉴定组织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4)处理全省各地、市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4、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3)对下级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4)实行地(市)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对于因工因病致残退休的职工,进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审批; (5)处理各县(县级市)或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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