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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关于农业贷款的主要是您拿着承包合同到银行贷款就可以的了。您属于大户的可以由农业局牵头财政局每年进行补贴,贴息政策是比较好的。在当地的银...
这要先看看承包书上的条款,看是否有禁止转让。若无禁止条款,那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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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情况吧一般 地肥点的已经开垦过的这种承包年限一般就要短一些租金就高基础的设施有了一点 还有一种就是直接开垦那种都是鹅卵石的荒地 难度较大没有水利道路好多要靠自己修 但是就可以承包很多亩很多年费用很低甚至是象征性的那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开垦国有荒地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内按下列规定权限审批: (一)一次性开垦荒地30公顷以下的,由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一次性开垦荒地超过30公顷不足60公顷的,由州(市)人民政府或地区行政公署批准;超过60公顷不足600公顷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三)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所辖县(市)一次性开垦荒地超过60公顷不足130公顷的,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超过130公顷不足600公顷的,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四)兵团系统一次性开垦其荒地300公顷以下的由兵团批准;超过300公顷不足600公顷的,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五)一次性开垦荒地超过600公顷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前款所称一次性开垦,是指用于同一个项目、在同一宗土地上所进行的开垦。
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如果是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在该村集体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公开进行承包时,可以前往进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来承包荒山、地造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建议及时和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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