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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复印件不可以办结婚证,只有户口本原件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本原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
户口本复印件是不可以办理结婚证的。必须证件的原件,确实无法提供户口本原件的,可以凭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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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复印件不可以办结婚证,只有户口本原件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本原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户口本复印件不可以办结婚证,只有户口本原件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本原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1、当事人双方各自带上本人最新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去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 2、如果当事人无法出具户口本的,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具带印章的户籍证明,再申请结婚登记即可。一,《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二,《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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