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保险公司有权在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更换急救费用,向受害者索赔(1)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的;(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撞到自己家人的,不赔。 2、车辆未在规定时间内年检或者未通过年检出事造成的损失,不赔。 3、车辆修理期间出事故造成的损失,不赔。 4、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或者临时牌过期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 5、被保险人主动放弃追偿权的,不赔。 6、驾驶证丢失、损害以及更换期间驾车造成的损失,不赔等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5人已浏览
890人已浏览
288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