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强制拆迁如存在暴力执法,损坏财物、造成人员受伤等情形,可以构成刑事犯罪。 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强制拆迁不可能是文明的,势必导致野蛮手段,野蛮拆迁往往诉诸暴力,因此强制拆迁可能会带来暴力拆迁,因而触犯《刑法》的强制性规定。我国《刑法》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非法拆迁不仅损害了被征收人的财产,而且严重抹黑了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形象,有些在地区乃至全国都造成了不良影响。由此可见,非法强拆的人应当以故意毁坏财产罪追究刑事责任,非法强拆的组织者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其中公务员同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人应当按照违反的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强制拆迁可能构成犯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和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强制拆迁不可能文明,必然导致野蛮手段。野蛮拆迁往往诉诸暴力,所以强制拆迁可能会带来暴力拆迁,从而违反刑法的强制性规定。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买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十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损坏公私财产,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数额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如果拆迁人员不遵守国家法律,采取野蛮手段损坏房屋和房屋内的物品,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进行人身侵害,可能会违反上述刑法罪名,从而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8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