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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申请人本人向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写书面申请,在申请书上注明房屋的原产权单位名称、详细土地座落、当前的门牌号及联系方式(电话),并加盖手印(...
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企业的进园协议(复印件;出让宗地界址图;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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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改房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其中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 4、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6、属共有产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二)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私房转让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购房合同书或拆迁协议书。(复印件1份,其中拆迁前已领取土地证的须交回原证) 3、房屋所有权证(属共有产的需提供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4、契证。(复印件1份)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产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公章)
办理商品房土地使用证,需要房屋所有权人到房屋所在地国土局办理,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 1、《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4、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申请表。
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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