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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有权要回丈夫支付给小三的分手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
妻子有权向丈夫支付分手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收入;(三)知识产权收入;(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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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妻子不一定有权要回。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如果是动用的丈夫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丈夫作为所有权人,有权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妻子无权干涉。 2、如果小三收到的分手费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处分的,该处分行为无效,小三应返还收到的分手。
妻子有权要回丈夫支付给小三的分手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小三得到的财产时夫妻关系存续间的共同财产,即使离婚后也可要回来。因为一方对婚姻期间对共同财产时没有单方面处分权的。小三得到的财产可以要回来吗?要看小三得到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无权要回的。另一方是无权处分个人财产的。 (二)如果小三拿到的是分手费,根据上文所诉,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可以要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理。即使与小三达成分手协议,没有付分手费,小三也无权起诉,因为分手协议是无效的。了分手费付反悔的,也是无权要回来的,因为这样的情况诉至法院,法院是不予支持的。实践中,如果小三仅仅是对他人的婚姻进行了破坏,但小三的行为实际上不构成重婚的话,那么我们不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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