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人口过密区域购房,只能在其他区域新购1套商品住房。如不能提供一年以...
办理离婚登记和到法院起诉离婚都需要身份证明材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销售不违法,但保健品如果有问题,那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一部分,先对半分。一半属于你妈的,一半属于你父亲的。然后你父亲那一部分,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平分
在我国实行二胎政策后,独生子女证将不再给予办理。由于我国全面二孩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后是否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三种情况:一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申请(具体当地是否有截止日期请直接咨询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第二,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坏的,持证人可向夫妻一方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第三,子女在两个孩子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并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殊扶助范围。《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在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执行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或者死亡的,应当按照规定帮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41人已浏览
2,114人已浏览
2,455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