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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与《人民检察院劳教检察工作图示》配套使用。...
人民检察院劳教检察的任务是: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劳动教养活动中的正确实施,维护劳教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劳教场所监管秩序稳定,保障惩治和矫正劳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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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劳教检察工作实行“一志六表”的检察业务登记制度。“一志六表”是指《劳教检察日志》、《劳教所办理延期、减期、提前解教不当情况登记表》、《劳教所办理所外执行、所外就医情况登记表》、《重大事故登记表》、《控告、举报和申诉登记表》、《检察纠正违法情况登记表》和《严重违法情况登记表》。派驻检察机构登记“一志六表”,应当按照“微机联网、动态监督”的要求,实行办公自动化管理。
派驻检察人员每月派驻劳教所检察时间不得少于十六个工作日,遇有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检察。派驻检察人员应当将劳教人员每日变动情况、开展检察工作情况和其他有关情况,全面、及时、准确地填入《劳教检察日志》。
教育管理活动检察的方法:(一)对劳教人员生活、学习、劳动现场和会见室进行实地检察和巡视检察;(二)查阅劳教人员登记名册、伙食账簿、劳动记录、会见登记和会见手续;(三)向劳教人员及其亲属和监管民警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四)在法定节日、重大活动之前或者期间,督促劳教所进行安全防范和生活卫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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