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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权继承奶奶的遗产吗?

2021-01-21
父亲比奶奶去世的早,如今奶奶也去世了。她留下的遗产,叔叔已经完全据为己有。“我是否和叔叔有同等的权利去继承奶奶的遗产?”日前,小赵作为已故老人的孙子,给百姓热线打来电话咨询自己是否有继承权。   小赵有一个叔叔,以前感情不错,和亲生父子差不多,最近因为奶奶留下的遗产问题闹掰了。小赵告诉记者,他的爷爷奶奶一共生了三个子女,他的爸爸排行老大,还有一个姑姑和一个叔叔。三年前,小赵的父亲因心脏病突然去世,不久后爷爷也意外离世。奶奶一人独居生活不便,小叔便搬到老人家一起住。作为大孙子的小赵没事儿就买些东西去看奶奶。   今年9月,奶奶生病去世了,留下一套楼房和几万元存款。已经过去了几个月,小赵向叔叔问了一下奶奶房子和钱的事儿,没想到叔叔告诉他,房子已经过户到自己名下,钱也自己留下了,因为这几年都是他在照顾老人,而且老人生前留下了遗嘱所有东西都归他。“那是我亲叔叔,我本来没想计较太多,但他一声不吭就自己盘算着,连我姑姑的份儿都没有,我心里不太舒服。”小赵说。   小赵听别人说,他有权继承父亲遗产,父亲继承爷爷奶奶遗产,所以父亲去世了,自己就有权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而且姑姑作为奶奶的女儿,也应该有权继承遗产才对。小赵虽觉得自己有理有据,但始终还是抹不开面子和叔叔打官司,于是把电话打到百姓热线,希望记者帮忙咨询一下他的要求是否合理。 12月6日,记者就此事向律师咨询后了解到,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在法定继承中,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人不继承。《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但按照《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是遗嘱继承,在我国《继承法》中,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所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虽然小赵是法定的代位继承人,他的姑姑也是法定继承人,但由于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需要按小赵奶奶的遗嘱处理遗产,因此小赵奶奶的遗产由他的叔叔一人继承。

相关法规

《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继承法》规定: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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