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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患者可以拿到结婚证,只要经过对方同意,两人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检查梅毒的目的不是为了不领结婚证,而是为了更好的优生优育,提醒患者及时...
抑郁症患者可以结婚,但是有前提条件如果双方都知道并同意,可以登记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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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社会离婚高发,夫妻离婚,最担心的可能就是孩子的抚养问题。父母当然都希望孩子在自己身边。在法庭上争取抚养权要看父母的身体条件和物质条件。物质条件上基本都可以保障孩子的成长,但是如果患有梅毒离婚小孩抚养权归谁?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子女抚养权所要解决的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和财产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权利和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而我国的婚姻法并没有对离婚时的子女抚养权作出任何规定。这是因为,父母对子女抚养权是基于父母子女这种关系所产生的。即使父母离婚了,但是父母子女这种关系并不消失。因此,父母离婚对子女抚养权有影响吗?回答就是:父母离婚不影响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能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抚养权。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相关规定如下: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当法官在面临类似的情形时,梅毒等性病基本上很难治愈,属于第三条第四项中的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不能由其抚养。 综上所述,关于患有梅毒离婚小孩抚养权归谁,如果一方得了梅毒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出于对孩子的考虑,法院在判决时会优先考虑把抚养权判决给另一方的。如果另一方也有类似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法院会综合两方情况,作出合理判决。
关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具体包括哪些,法律对此并无细则区分,只有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母婴保健法》第8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可见,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是包括这三种疾病。 1、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母婴保健法》第10条规定:此类患者在双方同意下,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2、指定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母婴保健法》第9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精神病患者可以结婚,只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失常患者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失常患者在发病期间才禁止结婚,但是精神病患者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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