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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又分为以下三种方式:1.控股合并;2.吸收合并;3.新设合并。...
企业合并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成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以下三种方式:1、控股合并;2、吸收合并;3、新合并。根据《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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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关于公司合并的相关的规定: 1、公司合并的方式,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的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的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均要解散。 2、公司在合并时,合并各方应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合并各方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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