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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错误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羁押在看守所应当进行国家赔偿,如果是取保候审就没有赔偿。 (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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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保候审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当事人无权以被取保候审的情形,要求国家赔偿,但如果存在符合国家赔偿其它情形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赔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规定,行使检察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根据上述规定,受害人取保候审期间人身自由虽受到部分限制,但实际上没有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逮捕8年期间限制人身自由,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在拘留中心被刑事拘留、逮捕、拘留的,应当给予国家赔偿,取保候审的,不予赔偿。《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拘留中心、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利的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1)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宣告终止刑事责任;(2)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宣告终止刑事责任;(3)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原刑罚已经执行;(4)煽动、煽动、殴打、虐待或者纵容他人殴打、虐待、虐待等行为;(5)非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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