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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
第一种情况,尽管写了儿媳妇的名字,但考虑其未实际出资,因此一旦离婚,儿媳妇的房产份额应但在30%以下。 第二种情况,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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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您的陈述,如果您仅以那位第三人的证言为主要证据要求您父亲再分给您房子,证据效力会很弱!目前的情况,除非您父亲自己愿意,否则很难要到房子。但是从长远看来,只要您父母亲没有另立遗嘱排除您的法定继承房屋的权利,那么,在他们百年之后,您完全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依法继承该套房子的所有权。12/20
1、如果是您父母买的房子,您父母可以写一个赠与合同,明确写清房子赠给您哥一人所有,您嫂子在离婚时就不能对该房子主张任何权利,因为法律规定,这样的情况该房产就属于您哥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2、关于孩子的抚养费,法律就具体数额没有规定,或者夫妻协商或者法院判决,而且您嫂子的这种情况,不影响孩子的抚养费,双方肯定要承担抚养费,您哥目前没工作,可能抚养费会少给一点; 3、关于您嫂子的第三者问题,法律规定,您哥可以向法院申请损害赔偿,因为您哥是无过错方; 4、您哥的房子房产证是您哥的名字,这样比较麻烦,因为您们必须出示足够的证据证明房子是您父母出钱买的
如果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女方不需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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