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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就业户口是否随单位所在地

2022-02-04
1、不是的: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当事人实现就业后,户口是否随迁至用人单位所在地,都是可以的(与用人单位另有约定的,除外);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具体咨询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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