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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这些护理费证据: 1、确定护理人数的相关证明资料或计算依据; 2、证明护理人员收入的证明材料或计算依据; 3、确定护理期...
护理费不仅可以向致害人主张,如果交了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护理费包括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出院后的护理费;是否需要长期护理以及最终能否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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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在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赔偿的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受害人想得到支持,他必须向法院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照料的证明。如果索赔两名护理人员的费用,还必须提交医疗机构签发的要求两名护理人员的特别证明。因此,当受害人因交通意外而在医院或门诊接受治疗时,如受伤地点影响正常生活,应要求医院签发护理证明书。当然,如果受伤不影响正常生活,医院就不应该被迫出具需要照顾的证明。
证明交通事故护理费要以下证据: 1、护理日期证明,护理日期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收入证明,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因护理减少收入的证明,没有的,可以参考同行的收入。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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