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的审批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用地性质变更报告(原件3份)。 2、涉及到的相关部门意见(如国土、消防、环保等)。 3、原...
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的审批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用地性质变更报告(原件3份)。 2、涉及到的相关部门意见(如国土、消防、环保等)。 3、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外资企业所在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呈批请示(函)。 二、外资企业的董事会决议。 三、外资企业盖章确认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四、补充(修改)章程。(提前终止项目的,只需提供提前终止协议)。 五、有已年检标志的外资企业的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副本、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复印件)。 六、投资者为公司、请提交:公司合法的注册证明(复印件)、签字授权委托书、新加入方的资信证明;投资者为个人,请提交: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新加入方的资信证明。 七、超出原审批机关权限而第一次报我局变更审批的,需提供历次合同、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文件(复印件)。 八、审批机关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材料。 注: 1、以上文件未列明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文件的正本。 2、申报文件全部一式一份。 3、工商外资企业章程变更外资企业名称、地址、股权、调减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需另外提交相关资料。
(一)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二)法院的败诉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三)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 (四)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的行政决定文件; (五)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 (七)与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协议及其相关证明; (八)其他相关证明。
(一)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二)法院的败诉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三)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 (四)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的行政决定文件; (五)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 (七)与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协议及其相关证明; (八)其他相关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3人已浏览
1,050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5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