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需要结合你在受伤之前的裸眼视力是多少。可以参考1.《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2.《...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16180-2006) g)七级2 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第九条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视野轻度缺损; (六)外伤性斜视。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第十条眼部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眼球缺失或者萎缩; (二)任何一侧眼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三)眼睑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四)一侧眼部损伤致成鼻泪管全部断裂、内眦韧带断裂影响面容; (五)一侧眼眶骨折显著塌陷。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16180-2006) g)七级2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故眼外伤的伤残鉴定标准一般是7级,建议去进行医学鉴定。
一共分为十级: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二级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2、双眼视野≤8%,(或半径≤5°)三级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或半径≤10°)2、双侧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或半径≤10°)3、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四级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13、双眼矫正视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3人已浏览
583人已浏览
708人已浏览
3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