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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高的忠实义务包括以下内容: 1、不与公司进行自我交易; 2、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3、不同公司进行非法竞争; 4、不利用职权收受贿赂; 5...
1、第147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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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毋庸置疑是附有夫妻间忠实义务的。违反了夫妻忠实的义务,在精神上严重侵害了赠与人。这种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对赠与人精神造成的侵害,可以成为撤销赠与的法定事由。
1、第147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2、法第148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的规定,未经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1、董事不得因自己的身份而受益董事之身份就像公司的会计师和合伙组织的合伙人身份一样,其本身之存在就给他人这样的一种信号:享有公司事务管理权和公司业务执行权的这个人拥有某些人所共知的权力,如果该种权力被滥用就会损害公司利益而使董事获利。因此,英美判例法严禁董事获得任何由于他作为董事而取得的利益。如果他们从自己的公司所发行的股票中获利,即便此种获利是善意的,他们亦应就其利益对公司承担说明的义务。董事不得收受贿赂、某种秘密利益或所允诺的其它好处董事作为公司的代理人,在对外代表公司进行活动时,不得收受第三人的贿赂、某种利益或所允诺的其它好处。中国公司法第59条亦规定:董事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利益,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它非法收入。董事如果违反此种义务,为自己谋取利益,不管该利益的表现形式如何,是手续费、资格股、现金还是回报,介绍费或物品,均应将其所得返还给公司。 2、董事不得同公司开展非法竞争董事作为公司的管理机关,应当用自己的才智为公司服务,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的利益而同公司开展非法竞争,在大陆法系国家和中国公司法中,亦称之为竞业禁止义务,即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为属于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事业或为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公司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归入权,将董事所得视为公司所有。不过,根据两大法系国家的学者,公司法所禁止的并非董事的任何与公司有竞争性的行为,而是董事的恶意的、对公司具有损害性的竞争性行为。并且,即便是此种行为,如果董事取得了公司某些机构的同意,董事对公司的责任亦可被免除,公司知悉非法竞争行为后的法定期限内不行使归入权,视为同意。 3、董事不得与公司从事自我交易董事作为公司的代理人,不得同作为本人的公司缔结合同,转让或受让公司的财产,将自己的财产转让给公司,由公司对董事提供贷款或就第三人对董事的贷款或准贷款提供担保。这就是所谓的自我交易禁止义务。自我交易有三种表现形式: (1)自我契约。主要是指董事与公司间订立合同,转让或受让公司或董事的财产; (2)自我贷款或准贷款。主要是指公司对董事提供贷款或准贷款或为董事之贷款或准贷款提供担保; (3)自我雇佣。是指公司雇佣董事为公司提供劳务服务,诸如雇佣公司董事为公司的法律顾问、会计师、拍卖师、经纪人等。原则上讲,公司法对自我交易持严厉的禁止性态度,主要是担心董事在从事自我交易时利用自己的权力损害公司利益而使自己获取不当利益。 4、董事不得泄露公司秘密公司秘密关系到公司生存和发展,董事对他们自己掌握的有关公司的秘密,不得泄露给他人,否则,应对公司造成的损害承担法律责任。中国公司法虽然亦明文规定了董事的此种义务,但是没有就董事违反此种义务的法律后果加以规定。本文认为,在董事泄露公司秘密如果以在持续中时,公司可以请求法院责令董事停止实施该种行为;造成公司损害的,应责令董事和有关的其他人员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董事不得利用公司的财产、信息和商事机会董事作为公司的受信托人,不得基于个人目的而使用公司财产、信息和商事机会,否则造成公司损害的,应对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中国公司法虽然严厉禁止董事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但是,它没有规定董事不得利用公司信息和机会的义务。英美公司判例很早就建立起董事不得利用公司信息和机会的原则。不过,在现代美国公司法中,董事对公司信息和机会的利用如果是善意的,董事的此种法律责任可以免除。一般说来,某一机会和信息是否是公司的机会和信息,主要应考虑该种机会和信息是否属于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否是提供给公司的,是否是利用公司的物质条件或其它便利条件开发出来的等等因素。综合上面所说的,董监高所体现的忠实义务就是为了可以更好的约束自己不做出违反公司法的事情,从而使公司的利益也不受到损害,因此,忠实的义务对于公司的高层来说是必须要进行遵守的,这样才不会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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