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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
不需要。为体现国家对退役军人在经济上优待,激发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在全社会倡导爱军拥军的意识,《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一次性退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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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补偿金不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 我国法律规定,以下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部门、外国组织、国际组织发行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偿金;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国家统一规定支付干部、员工安家费、退休费、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退休费、退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合同规定免税收入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征地补偿款不需要上税。征地补偿款属于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发给的补贴,属于免税范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号)规定,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举例:A小姐是一名保险企业的营销员(不属于企业雇员),本月,A取得了4000元的佣金收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以本月收入4000元扣除展业成本1600元(4000×40%),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222元。其中:营业税4000×5%=200(元),城建税200×7%=14(元),教育费附加200×3%=6(元),当地规定的地方教育附加200×1%=2(元)。这样余额2178元,按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由于余额不足4000元,应减除800元,则A小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2718-800)×20%=275.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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